侵害配偶權需要哪些證據?1年多前的證據可告侵害配偶權嗎?讓侵害配偶權律師來解答
您知道侵害配偶權需要哪些證據嗎?
若遇到配偶有外遇行為想提起訴訟,雖不像過往已除罪化之通姦罪一樣,須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性器官之結合,和過去相比侵害配偶權所需證據已寬鬆許多。
但也並非所有證據均能被認定成立侵害配偶權,像是經常性聊天,但未有過於親密的稱呼,有可能只會被認定為正常交友範圍;亦或是在公共場合拍到雙方照片但沒有明顯親暱舉止,也可能不會被認定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之界線,至於有哪些證據,可作為提告侵害配偶權的依據呢?就讓律師來為您解答!
你知道什麼是侵害配偶權,侵害配偶權需要什麼證據嗎?
侵害配偶權所需證據,雖然不像已除罪化的通姦罪一樣,需要性交證據才可以成立,只要有外遇方及第三者親密舉動或曖昧訊息、對話紀錄、照片及錄音等等,這類的曖昧證據,都可以作為侵害配偶權認定的證據,若取得相關證據時,元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賠償。
但要注意的是,侵害配偶權屬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時效適用民法第197條之規定,需要在知悉發生損害後2年內或在未發現情形下,自有侵權行為起10年內提起訴訟,所以使用一年多前的證據告侵害配偶權是可以的!
因此在發現配偶有侵害配偶權的狀況發生時,應即時蒐證並提起訴訟,避免侵害配偶權證據期限逾期,無法維護自身權益!
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在性質上為較抽象的精神撫慰金,侵害配偶權證據會直接影響金額多寡。
若沒有侵害配偶權的證據或是證據不足情形下,雖可以提訴訟請求,但判賠金額可能會較低,甚至如果沒有相關證據可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逾越社會價值判斷的一般朋友界限之行為,可能會遭到法院駁回。
基於民法第195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仍可以請求相當的精神賠償,而實務上認為精神撫慰金應考量雙方經濟狀況、身分地位、教育程度,侵權情節、精神痛苦程度等等。
若證據越充足、情節越重大、對婚姻的破壞越嚴重,賠償的金額也會越高,需要依個案狀況具體評估,也就是說根據證據所顯示侵害配偶權的嚴重程度,也會直接影響到賠償金額的高低,因此建議委請專業法律諮詢協助,把關證據狀況提高賠償金額及勝訴機會。
侵害配偶權訴訟流程通常分為起訴、調解、審理、宣判。
原告須撰寫侵害配權損害賠償民事起訴狀,並遞交給法院提起訴訟。
侵害配偶權訴訟通常在進入正式訴訟程序前,法院可能會安排調解程序,讓雙方先進行和解調解,若調解失敗才會進入訴訟程序。
當雙方調解不成立時,案件將會進入審理程序,通常審理程序中,會存在準備程序、言詞辯論程序。須提出相關證據,並向法官進行陳述,以及雙方在法定上進行答辯攻防。
最後法院斟酌以上程序獲得的資料,給予適當判決。
然而訴訟時間並沒有一定,須看法院作業流程及案件狀況而定,通常訴訟都較冗長,建議可委由專業律師協助,較能保障自身權益,爭取最佳結果。
民事訴訟採取當事人進行主義,沒有像刑事訴訟有告訴不可分的限制,可以由當事人自己選擇要對誰提起告訴,因此想要在侵害配偶權訴訟中,同時告小三與配偶,或只告小三、只告配偶都是可以的。
遭駁回情形有許多,例如起訴狀內容與法條不一致、不屬該法院管轄範圍、起訴不合程序、沒有給付裁判費或是沒有證據等等原因,均可能遭到駁回。
若不服判決結果,可於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撰寫書狀向法院提起上訴。
侵害配偶權訴訟不論是敗訴方或對判決結果不滿者,均可於收到紙本判決20 日內再提出上訴。
侵害配偶權哪些可以當證據呢?只要訊息有曖昧內容、親密合照及影片等等,可看出兩人交往行為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即可作為侵害配偶權之證據。
還是不懂侵害配偶權所需證據、侵害配偶權需要何種證據?歡迎諮詢最佳律師!
侵害配偶權案件最常見敗訴或遭到駁回的原因,不外乎就是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導致賠償金額低,甚至是免於賠償,因此建議若有遇到侵害配偶權問題,可先與專科律師諮詢,請律師評估證據狀況並協助蒐集相關證據,增加勝訴機率,以利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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