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或成年人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無法獨立判斷和意思表示時,應由監護人協助處理法律事務。
未成年人之監護人原則上為其父母,但若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權利和義務時,法院應依民法第1094條之規定順序與斟酌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選任合適之監護人。
惟因涉及對於受監護人之責任義務,父母或親屬間常因爭奪監護人資格而家庭失和,或當初協議監護人權力時無謹慎處理,導致日後引發爭議。
常聽到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這類的名詞,但卻不確定兩者間的差異嗎?以下為你分別說明兩者的不同。
在民國112年後,民法規定未滿7歲之人為無行為能力者,7歲至18歲之人為限制行為能力者。
未成年人欠缺完全行為能力者,在作成法律行為時,為保障未成年人的權益,以及避免因未成年人之思慮程度問題而造成侵害,由父母擔任其「法定代理人」經事前同意或事後承諾,該法律行為才有效成立。
雖然原則上民法規定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為其父母,但依民法第1091條規定,監護人定義為若父母雙亡或父母經判定不適合擔任法定代理人,則另外選任「監護人」行使該權利,以避免造成漏洞使未成年人缺乏保障。
總結來說,法定代理人是協助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處理法律事務的制度;監護人則是填補法律漏洞的制度,協助無父母的未成年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
我要如何知道監護人是誰呢?依民法第1086條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但若父母身亡或父母不能行使親權時,則會特別選任「監護人」為法定代理人,因此未成年者的法定代理人原則上會是父母,但父母不一定會是監護人。
若想釐清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由何人行使時,最簡單的監護人查詢方法為,至戶政機關申請不省略記事之戶口名簿,不論父母離異時未成年子女是由雙方共同監護,或由父母其中之一方單獨行使監護權,監護權之變動都將記載於戶口名簿的記事中。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義務可分為「人身的監護」與「財產的監護」兩種,包含:住所指定權、養育保護權、合理管教權、子女財產管理權和子女行為決定權。
對於無行為能力人,即7歲以下或受監護宣告之人不得自行為意思表示,需要由法定監護人代替做出、接受,亦即無行為能力人自己做的意思無效,不能自行承擔法律上的權利以及義務,須由小朋友監護人代替。
對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即滿7歲但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民國112年之後修訂)做法律行為時,需要得到小孩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的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只有「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年齡、身分所必須」才可自由承擔法律上的權利以及義務。
另外若是對受監護宣告之人,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有醫療行為同意權,負責受監護人醫療養護事宜,即使是成年人監護人亦是如此。
以及監護人為了受監護人的利益,可以代為處分受監護人的財產,且監護人需負責管理受監護人的日常生活,包括:飲食起居、安全維護等等,因此受監護宣告之人的監護人多為父母監護人。
依據民法第1096條規定,監護人不得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之人、受破產宣告上為復權之人、失蹤之人。
原則上由父母為監護人,若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義務,或是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以及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民法第1094條規定之順序定其監護人如下。
若具監護人資格的人間無法決定監護人,得交由法院選任,法院除了選出一位監護人,亦會同時指定另一人作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受監護人仍然有繼承遺產之權利,惟監護人若與受監護人同為繼承人時,關於遺產分割的協議,產生監護人與受監護人有利益相反的情形,法院應依職權審酌最佳利益選任特別代理人。
為保障受監護宣告人之財產權,故法院為監護宣告應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以有效監督監護人確實開具財產清冊,因此監護人與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不應為同一人。
108年民法新修正通過意定監護的規定,使尚未失能、失智之人可以預先以契約方式和受任人約定,當自己發生符合民法規定意思表示能力受限時,由法官指定這位受任人為自己的監護人。
監護人亦得以遺囑指定監護人之方式,替受監護人指定下一位監護人。
依民法1107規定,受監護之原因消滅時,原監護人應即將受監護人之財產交還於受監護人;如受監護人死亡時,交還於其繼承人。
依民法第1093條規定,最後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父或母,得以遺囑指定監護人。
知道監護人定義為何後,其實民法亦有新增第1113-2條至第1113-10條規定,本人得以契約之方式與受任人約定意定監護,即預先指定若未來受監護宣告時,由受任人擔任本人之監護人。
受任人無人數限制且若事後反悔亦得撤銷,另外意定監護的受任人可不受親屬關係之限制,可以是朋友、工作夥伴或親屬等等,只須受任人同意。
不論是因父母離婚或是親屬間爭取監護權,家事案件往往牽扯情感和家人關係,須花費更多心力處理且注意事項繁多、複雜,容易疏漏細節而引發更大之爭議。
為避免日後糾紛,建議若有監護人變更疑問、爭執時可以申請法律諮詢請家事專科律師協助,不論是協議之制定或是訴訟上的答辯,皆能做好更周全的準備,同時家事律師也能及時給予專業指導和協助,對於有需求的民眾,會是非常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