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夫妻婚姻關係觸礁而步入離婚一途時,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無非是兩人協議時爭議最多的一環,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最終僅能透過訴訟由法院作出裁定。
然而監護權官司要打多久?是許多人的疑問,擔心工作之餘還要應付漫長的官司,監護權官司要怎麼走?又要如何爭取監護權呢?就讓最佳律師帶你一起了解!
當夫妻感情破裂,終止婚姻關係,所攸關的往往不僅是兩人感情,還會牽扯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如何分配的問題。
而通常未成年監護權歸屬可分成兩種方式取得,可透過協議方式自行決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並約定扶養費及子女會面交往等相關問題,當雙方成共識簽訂協議後在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即可。
若雙方談不攏無共識之下,最終僅能提起訴訟,藉由監護權官司由法院作出判決。
現今實務上在裁定監護權時,均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為考量,法院主要會依子女的年齡、性別意願與人格發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齡、品行、經濟能力、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對子女的教養計畫、與子女的互動狀況等各項因素綜合評估。
而為了更實質的了解雙方生活環境、家庭互動,做出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判決,此時法院會囑託社工單位至雙方家中進行訪視,社工會將考察結果做為訪視報告。另外,法院也會將父或母對子女的教養計畫做為參考項目之一,以上綜合評估來判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因此若想要打贏監護權,可掌握以下3重點:
法院在監護權的裁判上,不會只單看一兩項條件,而是以父母雙方的綜合條件進行比較,選出最適合擔任監護人的一位,因此需要盡量凸顯自身優勢,並可提出對方不適任之所在。
法院因無法具體了解雙方實際生活狀況,通常會委託社工進行訪視調查,對雙方的基本狀況提出訪視紀錄,訪視綜合評估時主要會針對父母雙方經濟狀況、環境機能、家庭互動、子女意願等做出訪視報告,作為影響法院裁判監護權歸屬的基礎。
在訴訟過程中若能提供法院自己對孩子如何教養的想法,並具體規劃未來教養計畫,會更能讓法院採信,日後會完善按部就班地照顧其子女,將能提升爭取監護權官司的機率。
監護權官司要打多久?家事案件因要處理及評估細項較多,較為繁雜且曠日廢時,通常監護權訴訟從提出到判決,要經過法院安排的親職教育課程、雙方調解、社工訪視和審理等流程,平均至少需8-10個月左右的時間,但依據案件的複雜程度和法院的排程,可能縮短或延長。
監護權官司屬於「強制調解」案件類型,在起訴後、裁判前必須先經過法院的強制調解程序,並要求雙方進行親職教育課程,調解不成才會正式進行訴訟。而進入訴訟後可分為「準備程序」及「言詞辯論程序」,以下分述兩者:
在準備程序中,除了原告及被告可提出證據清單、相關證物資料、或聲請調查證據外,在此階段法院會囑託社工進行家庭訪視,通常訪視程序會在言詞辯論程序之前進行,後續法院便會仰賴訪視報告評估哪一方會是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照顧者。
準備程序結束後即進入辯論程序,是原告、被告雙方在法庭上所謂攻防戰,透過雙方在法院上的陳述及攻防,說服法官自己的主張是合理而且有必要的。若針對另一方所提出的主張有想反駁的論點,需在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最後法院斟酌以上程序獲得的資料,給予判決。
監護權訴訟會需要繳納裁判規費給法院,通常會依據官司的耗時、耗力及複雜程度定價:
所謂的監護權乃為權利義務負擔及行使之人,其實是一種責任、義務而非單純的權利,有監護權的人可以自行決定子女的戶籍遷徙、轉學、出國、金融機構開戶等事項,且監護權人或主要照顧者能長期的陪伴未成年子女生活、成長,但監護權人並非只享有權利,還有子女扶養、教育的義務,獲得監護權一方需承擔起該責任。
抗告成功機率會需要視雙方之證據資料及判決理由而定,因此建議若有遇到監護權抗告問題,建議可先諮詢專業律師,請律師分析資料評估後續訴訟空間及方向,較能保障自身權益!
很多人會有小孩子監護權較常判給媽媽的迷思,然而在判定監護權時實務上確實有幼子從母原則,認為0-3歲的幼兒有哺乳需求,會較依賴母親的照顧,因此越小的子女判給母親機會較高,但年齡僅是考量因素之一,並非絕對,仍以誰能成為子女成長最佳利益照顧者作為主要評斷標準。
改訂監護權的門檻會比一般的監護權官司難度還高,改定監護權判定的標準,法院會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出發點,通常需要提出對方監護子女上對子女有何教養不當、妨礙他方行使親權違反「善意父母原則」或其他對子女不利的理由及證據,較能提高改定成功機率。
監護權訴訟具有一定專業性及複雜性且冗長,法院會審酌父母親雙方的條件並綜合考量作出有利子女的判決,因此需提出許多自身優勢及有利相關證據,證明自己對未成年子女是最佳利益照顧者,因此建議先行法律諮詢,再委由專業家事律師作全盤討論及擬定策略,提高勝訴機會,保障自身最佳利益!